文明创建简报(2016)第三期

泗城文明创建检查情况通报
3月28日至30日,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泗城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开展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安徽省文明县城活动以来,“十六城”同创已深入人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县城面貌大有改观,市民幸福指数大大提高,但距离省级文明城市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创建工作任重而道远,不能有丝毫松懈。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共发现14类205处问题,归结如下:
1、各责任单位广告标语损坏未清理更换。如汴河路老阳光大酒店东侧广告牌、二中北门路南标语、汴河路中央绿化带宣传标语。
2、路面损毁较严重,外环路路沿石损坏。如东二环与桃园路交界处,赤山路北段路面,五中西农贸市场与303省道交界路口。
3、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较多。如泗州大道教委对面、西关来庵巷占道经营、人民医院门北侧出店、占道经营。
4、车辆停放较乱,有僵尸车。如东城虹郡南侧、玉兰路苗圃段。
5、门头牌匾不规范不统一,破损严重。如南二环与泗州大道交界处,二中附近。
6、绿化带缺株断带,行人穿行。如汴河大道东城虹郡段中央绿化带、北二环绿化带。
7、施工围墙广告破损未清理。如西二环亚非华府、金地花园、泗州第一街。
8、居民小区广场地砖损毁较重。如东城虹郡、登达雅苑、东方明珠小区门前。
9、在偏僻的沟旁有倾倒垃圾现象。如梁园路南侧、拖泥沟边。
10、牛皮癣、小广告清理不彻底。如沃华侨北侧路两边、小区内外墙、楼道入口。
11、有长期占据盲道现象。如体育馆前、文庙门口。
12、私搭乱建现象较多。如和桥路水果批发市场、春港花苑小区内。
13、居民小区存在“脏、乱、差”现象。如南都贵苑、东方明珠、锦绣华庭、桃园小区。
14、市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如电瓶车、行人闯红灯、车窗抛物、随手乱丢垃圾现象较为普遍。
三、采取措施
1、针对存在问题,县创建办逐项逐条列出清单,下发督办通知单。
2、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人,迅速拿出整改措施,在4月10前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
3、县创建办将继续跟踪督办,对整改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县领导约谈。
泗县十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