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简报(2015)第五期

关于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次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文明办、县效能办、县电视台、园林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于4月10日对机关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发区、电视台、卫计委、农委、供电公司、人民医院、中医院、检察院、武装部、消防大队、公路局、花园井社区、三湾社区、东发社区、衡尤社区、汴光社区、教体局、一中、二中、三中、一小、二小、泗州学校、双语学校、实验学校、灵童学校、城管局、汽车站等28家单位认真开展庭院绿化工作,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因院制宜,重新对庭院绿化进行规划设计,形成了多层次、多品种的绿化整体,已完成绿化提升任务。
二、行管局、泗城镇、法院、住建委、国土局、电信公司等6家单位受工程招标等情况影响,现正在紧张施工中。
三、拘留所、看守所、武警中队、财政局、林业局、思源学校、于圩社区、汴河社区、东关社区、西关社区、南关社区、北关社区、朱桥社区、四里桥社区、高尤社区、虹乡社区、泗县中学、职教中心等18家单位因单位性质特殊或单位整体规划等情况未能实施绿化提升。
四、石油公司、移动公司、农商银行、地税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信访局等8家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实施绿化提升。
庭院绿化工作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完成提升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绿化成果的管护;正在施工的单位要抓住当前植树的黄金季节,尽快完成提升工作;未开展绿化提升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