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明聚焦

五月份曝光第一期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

[ 发表时间: 2020-05-12 ] [来源:泗县融媒体中心 泗县交警]

   每人文明一小步 社会文明一大步。城市的文明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仅表现公民文明涵养,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下面,小编请大家来看一看五月份曝光的第一期,可有你熟知的车辆上了榜?

   一、机动车闯红灯

   皖L65206

   皖L3U229

   皖Lw7167

   皖L83w37

   皖LDZ226

   皖Lw1666

   皖L22M22

   皖LD3005

   皖L7A183

   皖L9P736

   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皖LZ0500

   皖LM589S

   皖LUT007

   皖LCT775

   皖LTF788

   皖L55S31

   皖LBM961

   皖L12E08

   皖L33Q19

   皖L59Y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驾驶证3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图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图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图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图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图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图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图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图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珍惜生命,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