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督查预防青少年受性侵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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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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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泗县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建设,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好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5月24日,泗县人民检察院、泗县教体局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对泗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青少年受性侵害工作调研督查。
督查组走访了泗县山头、大庄、草沟、长沟、丁湖中心校及相关教学点,向各校宣传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听取各校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各个学校在预防性侵害方面的现实情况。通过随机抽选男生、女生进行“面对面谈话”,准确地了解未成年人对“如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的认识,以及学校、家长对他们关于在此方面的教育现状和真实需求。
在督导检查中,督导组要求各校对广大教职工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对照要求逐项自查自纠,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此次调研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学校未建立健全预防性侵害制度,未对学生、儿童开展有效的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要求相关学校要抓紧时间查缺补漏、逐项落实,确保督导意见落到实处。要树立常抓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不断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幼儿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泗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