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庙镇组织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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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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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草庙镇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泗政发〔2018〕48号 )和《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所有单位公职人员必须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组织镇政府及镇直各单位所有公职人员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事项执行。
在签订承诺书的过程中,大家纷纷表示自己将坚决履行好禁燃禁放承诺。自觉遵守文件要求,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并且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劝导家人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泗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