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明单位

泗县检察院荣获“2016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 发表时间: 2017-03-29 ] [来源:]

    近日,泗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6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多年来,该院以“四个着力”为抓手,积极探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思路,为该院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方面,该院着力加强思想建设,提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气神”。积极推行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学一做”等各类主题活动,加强对干警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信仰教育,努力实现思想整治工作从“教育管理”向“引导服务”的转变,切实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导航引领功能。 

    另一方面,该院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唱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旋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民生等中心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建立良性检媒关系,注重数量与质量并行,在坚持“短平快”的消息报道的同时,探索以通讯、专栏、调查、专版等形式加强深度报道,努力打造泗检新闻宣传品牌。全年各级媒体共刊发该院宣传稿件100余篇,2016年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检务资讯,头条客户端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传播法治正能量。
    该院还着力加强创先争优,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软实力”。通过定期举办道德讲堂、评选“身边好人”、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等活动,把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学习典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努力在全院营造比学习、比作风、比能力、比工作、比贡献的良好风气,用先进典型引路,带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突破式发展。
    另外,该院还着力加强文明创建,锤炼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真功夫”。深入开展学雷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进行法律援助和帮困扶弱,并将“深入群众,对接诉求”、结对帮扶、文明劝导、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社会服务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责任到人按时开展“解放思想找差距,优化环境抓发展”大宣讲大帮扶活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尽心尽责,由于文明创建工作突出,该院连续两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泗县人民检察院)